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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不白之冤』?
文章字数:437
  “王矿长,我们没有违章生产,也没有蛮干抢干,为什么给我们下达停工指令?”5月10日下午3点左右,永安煤业公司柯坑煤矿611采煤队队长陈先委屈地向矿长王志强申诉,觉得这停工指令让队里蒙受了“不白之冤”。
  早班下班之前,矿井微信管理群发出了一条消息:“611采煤队早班结束后必须停工!”陈先进行细致的自我排查后没有发现一条违章信息,也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生产作业稳步进行中。他到井口安全调度信息中心了解情况,安全信息台账里,没有违章记录,也没有安全整改内容。
  陈先立即跑去向王志强申诉,请求撤回停工指令。
  “陈队长,这指令不能撤。你们现场安全支护材料还有多少?”听完陈先的申诉,王志强严肃地问。
  “支护材料……应该有吧?”陈先被这么一问,突然想到作业面的支护材料已经很多天没有配送了。
  “现场安全支护材料已经没有了,你们怎么保证安全生产?”王志强严厉地批评了陈先。
  听了王志强的批评,陈先意识到自己忽略了对安全支护材料的管控,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为现场配送安全支护材料。(张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