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迅速跻身世界数字经济发展前列,数字经济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由2012年的11.2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53.9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40%,11年间扩张了4.8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伴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系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体现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等方面。
生产力的新变化。数字经济推动劳动工具数字化、劳动对象服务化、劳动机会大众化,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数字技术加速发展,促进了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开辟了经济增长的新空间,塑造了经济新形态。传统经济以生产活动为中心,资源配置的核心在生产环节,提高生产效率是核心目标。数字经济则以研发和服务为中心,更加注重消费者的需求和体验。数字化、网络化创新平台突破了传统创新活动中消费者和研发者信息分割的情况,促使企业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更加强调通过创新来满足市场需求。数据要素通过与实体经济的深度结合,在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的不断驱动中产生价值增量。
生产关系的新变化。数字经济时代,传统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物质劳动与非物质劳动的界限变得模糊,劳动关系的变化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一是不断出现新兴组织模式、新型市场形态以及新型治理模式;二是客户、伙伴、云服务厂商形成共生共赢的关系,促进了组织平台化和资源共享化;三是数智化生产工具的规模化应用,推动传统生产关系向以人机协同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生产关系演进,表现为“人—机”“机—机”和“人—机—人”等。
生产方式的新变化。数字化生产可以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互联,实现消费链、供应链智能互联,实现消费者和服务者智能互联,从而能够依据供求关系快速组织生产能力、快速做出产品。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为基石,摒弃了传统经济形态标准化、规模化、模式化、效率化、层次化的特点,更多地追求网络化、个性化、速度化。数字经济将数据作为基础要素,通过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显示,产生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可以作为直接消费品或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再次进入经济体系,在向实体经济渗透的过程中迅速提高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