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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责任出发按规定行动
文章字数:755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理解这个主题,就要先理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是谁?对企业来说,“第一责任人”就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企业中的各岗位来说,“第一责任人”就是员工本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如何当好第一责任人,我认为要从知责、守法两个方面严格要求。
  梁启超先生《呵旁观者文》有曰,“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明确自己的责任,是履行责任的前提,只有明责任,才能负责任。《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七项法定职责,“一把手”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对这七项法定职责深研细究,对标对表将各项具体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其次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带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带头讲安全,时时处处讲安全。对于各岗位的“第一责任人”来说,则要从岗位职责出发,对本岗位所负的安全生产责任要一清二楚,同时要苦练内功、增强本领,做到知安全责任、懂安全知识、会安全技能。
  孟子有言,“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对于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来说,规矩就是《安全生产法》,就是“两票三制”,就是各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每一条规定背后都是血泪教训”这句话,在工作过程中,要不讲条件严格遵守,不折不扣全力执行,实打实地落实安全生产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从责任出发,按规定行动,每个人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要有“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认同感,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牢牢树立“当好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措施上有力,才能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王素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