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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产证我盼了十年
福建煤电红梅小区259户业主喜领不动产权证
文章字数:839
    拿到不动产权证的陈怀民等住户喜不自禁。    (秀龙延玲摄)

  本报讯1月16日上午,红梅小区10号楼一楼人头攒动。一本本红本本,一张张洋溢着喜悦的笑脸,在一片喜庆的气氛中,福建煤电公司红梅小区“四·一”期、“四·二”期部分楼栋的259户业主欢聚一堂,领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
  “为了这个房产证,我盼了十年,终于把它等来了。感谢煤电公司的努力,这个新年更喜庆啦。”看着手里的不动产权证书,34号楼的陈怀民激动地说。
  红梅小区第四期于2008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2009年10月26日竣工。由于涉及南三龙铁路征迁及红线图确认等历史原因,手续不够齐备,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红梅住户们盼了一年又一年,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一度以为办证无望。住户陈师傅很着急:“没有‘红本本’,心里总是不踏实。”
  红梅小区第四期集资建房共1590套,分四期建设。“相比其他房屋,这四期房子有些特殊。”煤电公司产权办的小张告诉笔者。
  “我们要尽能力为职工办实事,努力解决这一问题。”自2016年以来,福建煤电公司把解决红梅小区第四期集资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列入重点工作,该公司董事长陈文阶专门就此事到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公司物业中心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就红梅小区办证事务,多次协同龙岩市规划、国土、房管、不动产中心等多个部门,一起确认产权界定问题,着手开展繁杂的办证工作。通过几年来的沟通协调,根据物业中心同龙岩市房改办和龙岩市不动产中心商谈,尽力为红梅小区第四期住户,最大限度办理集资建房不动产权证书。
  1月16日,原苏邦煤矿退休职工叶怀勇拿到了自家的集资建房不动产权证,成为首批领证住户。其女叶英花拿着大红产权证书,喜滋滋地告诉物业工作人员,其父办理的是集资建房产权证,该证取得后可直接上市交易,这下可是吃上了“定心丸”。
  此次红梅小区“四·一”期集资建房不动产权证的发放,是福建煤电公司房产办证的重大突破,预计到2019年底,领证住户有望突破1000户。(秀龙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