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煤业公司半罗山煤矿“三违”公告栏上接连通报了几位采掘现场班组人员因“光膀子”作业受处罚的信息。
有的围观者不解地说:“井下干活受环境温差影响,不一会儿汗水便湿透了全身,脱掉湿透的衣服这不是很正常的事么?”还有的人说:“矿里制定的规定就应该严格遵守。”
笔者不禁被这些“声音”困扰着,为一探究竟,径直走进该矿安监站进行询问和了解。
“据统计,7~8月份井下作业人员划伤、碰伤的就有6起。”该矿安监站负责人李富生告诉笔者,为了寻找原因和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矿里组织安监员、技术员奔赴现场盯点、排查、记录。连续3天6个班次下来,大家发现掘进作业班组人员到达工作面后有习惯性脱掉上衣“光膀子”作业的现象。井下作业现场围岩稳定性受地质构造条件和采掘工程采动的影响,节理发育处常有小片的矸石掉落。如果不穿戴劳保用品,就可能会有矸石滑落划伤工人的现象发生。
找明原因后,在一次安全生产协调会上,该矿矿长吴建华说:“要将‘光膀子’作业列入‘三违’,以筑牢职工‘宁可流汗,也不要流血’的思想意识。”
为了有效遏制此类现象,9月初,该矿安监站制定并实施了井下作业人员劳保穿戴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规定带班副总工、跟班队干和安监员、入井技术员要对发现的井下班组作业人员矿帽、防尘口罩佩戴不到位和“光膀子”操作的现象进行教育和惩处,以切实提高员工自主保安意识。
自实施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极大促进了职工文明行为的自觉养成,“光膀子”作业的现象没有了,小轻伤的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曾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