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副,都怪我平时对安全培训学习不够认真,我以为在主平硐趴车没有斜井蹬钩性质那么严重,经过对矿里一号文件规定的学习,知道了那天的趴车行为属于严重‘三违’。我今后一定会遵守矿规矿纪,保证以后不会再有此类事件的发生……”这是8月6日,在福建煤电公司铜锣坪矿机电副矿长陈新禄的办公室里,采三队班长宋某说的一番忏悔话。
8月3日中班,矿机电副矿长陈新禄跟往常一样下井跟班。当他行走在主平硐内约800米的地方时,平巷机车拉着一趟煤往硐口方向驶来。于是他停下脚步用矿灯照了下煤车,想细数一下这趟车拉了多少煤。就在这趟重车车尾的一部空料车上,他的灯光照见了一个身影,直觉告诉他,有人平巷趴车了。
为了防止趴车人员慌乱中出现跳车,陈副矿长一方面摇灯示意机车司机停车,另一方面喝止趴车人不要跳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车停稳后,趴车人点亮矿灯从材料车上下来,他向陈副矿长解释道,因为当班产量高工作比较劳累,刚好在延二车场看到机车拉着一趟煤准备出井,正巧尾部拉上一部空料车,于是就想搭趟顺风车,没想到才乘坐200多米就被发现了。
在第二天井口“三违”通报栏上,矿里对此事件进行了通报,决定给予趴车人宋某200元罚款的处罚,取消八月份班长安全抵押金500元的处罚。(陈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