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永安煤业公司仙亭煤矿井口调度室的LED大屏幕上显示的一则通报,让机运队副队长林福名有些坐不住了,他急冲冲地赶到矿办公大楼安监站找站长黄鸿海“评理”:“原因我不是已经向你们解释清楚了,而且你们站里也有备案,可 为什么还要扣我的钱?”
原来,LED大屏幕上显示的内容是机运队副队长林福名十月份下井出勤数22天,比规定
天数少一天处罚200元。
经了解得知,十月份,林福名被矿里派出去进行为期3天的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加上中秋、国庆两节的调休,造成当月下井出勤数少于矿规定管理人员的下井天数。林福名认为自己有合理的原因,便提前和安监站“通气”了,可没想到安监站还是按照管理规定对他进行了处 罚。
见林福名十分“委屈”,黄鸿海诚恳地说:“十月份共安排了两批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在同等条件下,掘二队队长李二流不仅完成了任务,还多出了两天的勤,这事你怎么看呢?”见林福名不吭气,黄鸿海继续说,“队干是井下现场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现场安全生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你们的行为时刻影响着队里的工人,所以,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必须对你进行处罚。”
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后,林福明当即表示服从矿里的决定。(岳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