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8日,福能集团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1+X”专项督查机制工作推进会,各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党群部、监察室、财资部、审计室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集团纪委书记李寿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推行“1+X”专项督查,是福建省今年初以来通过突出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增强担责意识,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再巩固、再深化的新举措,旨在形成针对“四风”问题的监督合力。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牵头职责和主体职责,突出深化坚持、联动联查、抓常抓长、责任倒逼,做到从源头上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实现由纪检部门“独唱”到党委班子“合唱”,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走向深入。各级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好“1”和“X”、自查和规范管理、常态化监督检查、报告和移送、再监督检查和处理问责五个方面的职责任务和内容。
李寿发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等要求,深入推进“1+X”专项督查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压力传导,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突出抓常抓长和责任倒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切实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降到最低限度。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和问责追究,把“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考评、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要坚持真抓实干和立行立改,切实做到“带着问题去督查”“针对问题来检查”“盯着问题促整改”,认真组织对照检查和梳理整改,通过持续加强督查、整改、问责,最大限度将存在问题降下来。
会上,集团监察室对集团党委“1+X”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说明,党群部、办公室、人力部、财资部、审计室主要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责,分别对本部门在“1+X”中的职能、做法和要求作了指导性发言。 (林建峰)”专项督查机制工作推进会会场。(康维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