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阅读了202期《福建能源报》四版上永安煤业公司池坪芦坑煤矿陈思洲写的《安全的事你不要和我商量》文章感触良多。我认为,落实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从来不是市场买卖,不存在讨价还价的空间,不能以任何借口在安全上打折扣!
企业管理没有规章制度不行,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起来不严格、打折扣更不行。《安全的事你不要和我商量》一文中提到方良杭在拒绝“三违”人员求情后,严肃地说:“安全的事你不要和我商量。”看到这,笔者不禁为方良杭的义正辞严点上一万个赞。安全管理人员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过程中就是要坚决执行,言必行、行必果、违必究,不能照顾“面子”,乱开“口子”,搞“刀下留人”“下不为例”和“既往不咎”那一套。
“打折扣”,道出我们的安全管理者技能不熟练、学习不到位,素质不过硬,是底气不足的典型表现,这为安全隐患提供了“发酵”空间。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打折扣是因为一次的纵容,可能会导致“下一次”的变本加厉,久而久之形成习惯,养成“习惯性违章”,就难免会出现事故。安全工作是严峻的,更是无情的,它掺不得半点“沙子”,更不能有半点疏忽,它需要我们有“斩立决”的强烈责任意识,才能遏制事故的发生。
只有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都像方良杭一样有坚定“安全的事不要和我商量”的态度,对于不安全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绝不回避、绝不手软,以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责任意识,以敢于坚持原则的勇气,努力消除“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现象,不以任何借口在安全上打折扣,我们的安全制度才不会是一种摆设,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陈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