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3家,净增单位3家;新开户职工960人,净减职工39人;实缴单位85家,同比增长3.66%;实缴职工13305人,同比下降0.29%;缴存额30073万元,同比增长7.34%。2020年末,缴存总额272803.87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2.39%;缴存余额97001.1万元,同比增长11.82%。
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
(二)提取:2020年,4332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9820.56万元,同比增长6.9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91%,比上年下降0.22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75802.77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2.71%。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21笔1090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18%、19.04%。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976.86万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478笔146501.06万元、贷款余额68429.01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2%、8.04%、2.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0.54%,比上年末减少6.1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
(四)购买国债:2020年,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0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9680.96万元。其中:活期6680.96万元,年以上定期23000万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0.54%,比上年末减少6.11个百分点。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2923.07万元,同比增长21.63%。存款利息收入718.9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203.2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8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541.12万元,同比增长19.7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16.08万元,归集手续费69.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5.7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381.95万元,同比增长23.85%。增值收益率1.5%,比上年增加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7.5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0万元,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64.36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37.1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70.4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339.96万元,同比增长7.2%。其中:人员经费176.95万元,公用经费38.27万元,专项经费124.74万元。
三、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2.4万元,逾期率0.06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37.16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四、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09%,高收入占3.91%。
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74%,租赁住房占0.0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2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88%,其他占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21%,高收入占6.7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4300.33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88.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住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2.62%,90-144(含)平方米占72.85%,144平方米以上占4.52%。购买新房占77.38%,购买二手房占22.6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0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9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36%,30岁-40岁(含)占38.46%,40岁-50岁(含)占29.41%,50岁以上占11.76%;首次申请贷款占83.7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29%;中、低收入占95.48%,高收入占4.52%。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7.61%,比上年增加7.02个百分点。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建省能源集团分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