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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三面“镜子”打好安全“底子”
文章字数:695
  安全为天,以人为本。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要抓准行业安全特点,善于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用好“放大镜、显微镜、透视镜”,打好基础底子、筑好安全根基,积极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一是善用“放大镜”。建筑施工安全涉及各样现场、各道工序、各个环节,每一系列都有一定的安全要求、行业标准和施工规范。在日常安全管控中要善于以小见大、举一反三,把小隐患当成大事情,看看是否具有类似性、是否带有普遍性、是否出现规律性等等,既要深入分析现状,又要置于阶段性剖析,把小事置于大势中予以总结,找出对应的可操作性的措施,尤其要主动避免出现如此小事无关紧要,甚至不管不问的行为。当然,用好“放大镜”,也不能故意找茬,小事大办,这样就浪费了时间和资源,也不利于查找问题。
  二是善用“显微镜”。在施工现场监管中要发扬“严细实”作风,尤其是注重以精益求精为准则,认真检查、精准对照、严格把关,善于从施工现场的细节切入,对一些细微之处看得到、查得清、抓得准,小问题不放过、小细节不放任,及时与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流,指明问题所在与潜在的风险,准确进行操作行为纠偏,做到细微之处皆不忽略、不漏管,避免小隐患累积成为大问题,达到安全监管预期之效。
  三是善用“透视镜”。施工现场涉及安全的事务繁多,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对于监管发现的各类问题,除了督促限时整改,更要善于从管理角度发力,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和本源,注重深入剖析和责任倒查,理清前后因果等基本脉络,分清责任大小与主次,厘清是态度问题、能力问题还是作风问题等等,适时从思想意识、能力提升、方法改进、措施跟进上多做有益工作,从本源上完善体系、健全机制、严明奖罚,促进监管更加有用有效。(柯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