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有一位办公室主任在写一份汇报材料时,为了图省事,把上一年度的材料拿来改写,由于没将时间改掉,加上相关人员审核材料时没有把好关,造成这个单位在向上级汇报工作时“露馅”了。因此,这位办公室主任从正股级降为了副股级。
这位办公室主任被降职处理,笔者认为,是因为在工作中他没有学会“保护”自己。
十多年前,笔者也曾因在工作中没有学会“保护”自己,而被领导批评。
那一年年底,笔者在刚接手工会工作时,正好要上报困难职工名单。由于时间比较紧,笔者在没有经过摸底核实以及向领导汇报的情况下,就将一个已经上报多年的困难职工给报了上去,结果在公示时得知那名职工的一个孩子当年参加工作,家庭已经不再困难了。因为此事,笔者被领导批评了一通。
以上两个事例都是因为工作不认真和不负责而引起的。笔者所说的干工作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意思,其实就是在工作中要学会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件事。
“负责任没有责任,不负责任有责任”,集团的责任理念也可以理解为,只要自己工作认真负责,尽全力了也就没有失职的责任了,自然也就“保护”了自己。反之,工作没有责任心、没有责任感,终究逃脱不了应负的责任,自然就没有办法“保护”好自己了。
笔者认为,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件事其实并不难,只要自己在工作中多花点心思,对所做的材料该检查的多认真检查几遍;对上报材料该审核的要经过认真审核;对该向领导汇报的工作要向领导汇报,这样,就会避免工作出现差错、出现失误,也就会很好地“保护”到自己了。(陈思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