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医院来讲,“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是树立医院安全形象、提高医院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需要,也是推进医院建设、促进构建医患和谐的基础。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笔者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完善安全责任制度。不断完善以领导负责制、逐级负责制、岗位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组织、各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要不断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与时俱进,修改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责任状认真执行,严格落到实处。完善安全事件报告系统。利用报告系统分析细节,对诊疗过程和报告事件提出相应的建议。认真做好医疗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传染病例及疫情报告、重大医疗纠纷报告等。要在报告分析过程中,从中吸取诊疗或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及时处理应对不安全隐患或事件。
建立完善的协调制度。医务、护理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整合力量和资源,加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的管理检查,落实晨交班会、科主任护士长月例会、季检查讲评会等制度,定期交流、研究、布置安全工作,解决出现的问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
总而言之,医疗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所以,我们要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违章就是害人害己”的观念,把医院安全目标与个人目标有机结合,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使“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贯穿于医院工作全过程,才能不断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创建平安满意医院。 (翁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