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早上,福建煤电公司铜锣坪矿护矿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职工偷盗矿里的工字钢变卖给收购店。经矿保卫股人员深入调查,于当天成功破获这起盗卖工钢案。
该矿保卫股人员通过井口视频监控比对,发现轮锯房职工张某华于5月12日上午11点04分私自将7根工字钢运出井口工业广场。
在证据面前,张某华如实交待了偷盗经过。5月12日,星期六,张某华看见井口工业广场堆了好多近期回收的工字钢,于是他趁四周没人的时候,私自用轮锯房专门用来拉料的三轮摩托车偷偷装了7根工字钢。11点多,他见井口门卫巫某廷不在岗,立即将三轮摩托车开出工业广场,将工字钢运到龙潭镇废品收购店变卖。本以为这件事情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了。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原本应对张某华给予开除矿籍处分。鉴于张某华认罪态度较好,事后积极将赃物退还,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予张某华严重警告处分并罚款1000元,同时让他作出深刻检讨,在矿区范围内进行张贴通报。而井口门卫巫某廷也因管理不到位,存在脱岗现象,罚款200元。
(陈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