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2018年5月11日《福建能源报》4版的《禁烟令可不是虚的》文章,笔者不禁为煤电公司翠屏山矿运输队张某某违章携带烟火、井下抽烟行为捏一把汗。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是什么原因让他漠视矿里的禁烟令,违章携带烟火下井,甚至抽烟,既被罚了票子,又丢了面子。正如旁人所说的“他肯定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抓不到”。
安全生产过程容不得半点侥幸。如何消除侥幸心理这个安全工作的天敌呢?笔者认为有三: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安全走访、慰问等方式以及安全文化引导,让安全意识入心入脑,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从思想上自觉拒绝侥幸心理。二是强化安全检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行动上有效预防侥幸违章。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从根本上杜绝侥幸违章。
·黄艺欣